曾經購買過Panasonic 電視的消費者,凡於活動期間內參與投稿,內容包含基本資料(得獎聯絡之用)、愛用者宣言與使用的照片,即獲參賽資格。投稿作品須經主辦方審核通過,方可認定投稿成功,主辦方會依投稿順序進行審核,審核結果會以e-mail方式通知創作者。活動步驟如下:

到活動網站依指示登入投稿,勾選同意個人資料蒐集聲明及服務條款。

填妥個人真實資料、使用照片與愛用者宣言,一旦按「送出審核」即不可再修改。

等候主辦單位審核,審核通過即獲得參賽資格,主辦單位會寄信通知作品編號。

Panasonic電視愛用者宣言活動開跑囉,獎項內容豐富,高解析度藍牙耳機、還有Soundbar可以和您的電視做搭配,歡迎愛用者參與投稿!

高解析度藍牙耳機 RP-HD605N
市價9,999元

共1名

Soundbar SC-HTB250
市價6,990元

共1名

Technics 無線藍牙耳機EAH-AZ40(黑色)
市價3,690元

共1名

家樂福1000元即享券
市價1,000元

共10名

家樂福500元即享券
市價500元

共20名

高解析度入耳式耳機 RP-HDE3M
市價2,490元

共10名

  1. 上傳照片以3-5張為限(至少3張、最多5張) ,檔案大小為2MB-20MB之間,檔案格式限定以JPG或JPEG格式。投稿作品建議採用高畫質,可進行後製調整。型號不限但畫面表現請參照下列規範。
  2. 上傳的照片必須至少要有一張明顯可看出為Panasonic電視,產品未必要完整入鏡,同時也鼓勵愛用者可一同入鏡。建議上傳的照片內容為:
    (1)電視產品照。
    (2)鼓勵愛用者本人或家人與電視合照。
  3. 投稿作品電視螢幕畫面
    鼓勵愛用者可透過以下方式,展示電視畫面:
    (1)若為最新機種的話可以秀出 My Scenery 功能的主題畫面 (支援My Scenery系列機種:JX980、JZ1000、JZ2000、LX980、LZ1000、LZ2000)
    (2)愛用者可以使用自己所拍攝的照片或影片來當電視畫面,可以使用電視功能Chromecast built-in™和SWIPE & SHARE投放到電視畫面,也可以透過USB隨身碟播放。
    (3)使用播放觀賞的電視、電影或遊戲等畫面。
  4. 「愛用者宣言」分享的文字內容最少需要50個字,最多不得超過1000個字,鼓勵參賽者能詳加敘述愛用的原因,例如:真.自然6原色電視顏色自然、Android TV 好用、HCX智能晶片畫面升級有感、精準的影像處理能力、音效細膩動聽感受最純粹的原音之美等
  5. 每位愛用者最多只能用Facebook投稿一件作品。
  6. 投稿作品需未曾公開發表,未曾於其他比賽得獎,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若有糾紛將取消參賽資格。(公開發表定義為不曾出版、公開展覽、投稿至線上販售圖庫者。發表於個人的Facebook、Instagram、個人部落格、網路論壇者不在此限)
  7. 參賽作品不得違反相關著作權法,作品中所使用之圖片影像素材需為作者原創,以及無任何侵權行為或危害善良風俗等情事,若違反將取消其參賽權,若已領獎者,將取消其獎項並追訴。

本活動共有二類獎項,作品通過審核成功即可獲得人氣類獎項參賽資格,並會選出創作品質較佳的作品獲得創作獎。創作獎中分為佳作獎、優選獎,第三名、第二名和第一名。

(一)創作獎

主辦單位依創作品質(心得感想、照片內容),挑選創作內容較佳者給予獎項。

第一名:高解析度藍牙耳機 RP-HD605N,1個名額。
第二名:Soundbar SC-HTB250,1個名額。
第三名:Technics 無線藍牙耳機EAH-AZ40(黑色) ,1個名額。
優選:家樂福1000元即享券,10個名額。
佳作:家樂福500元即享券,20個名額。

(二)人氣獎

作品通過審核即可獲得人氣類獎項參賽資格。

投票人氣獎:人氣獎活動期間內,在活動官網獲得電視組「喜歡數」前10名之作品,可獲贈高解析度入耳式耳機 RP-HDE3M 1組 。

作品投稿日期:即日起~2022/10/31(一)23時59分止

投稿結果通知截止日期:2022/11/7(一)23時59分前

人氣獎項投票日期:2022/11/11(五)起至2022/11/20(日)23時59分止

得獎公布日期:2022/11/30(三)前於活動網站公告獲獎名單,獲獎者並同時email告知

  • 投票人氣獎在活動網站舉辦,每個Facebook帳號每天(以當天凌晨零點計算24小時內)限投3件作品。
  • 若經主辦單位認定有惡意灌票行為將取消得獎資格。
  • 中獎名單公布於本活動網站公告,獲獎者並同步email通知。得獎名單公布後,中獎者須於得獎2週內,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寄回主辦單位(詳情請見e-mail說明),逾期及提供資料訊息不全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
  • 中獎者寄回身分證資料,需和本活動所登錄的資料相同,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 依稅法規定,機會中獎年度累計獎項價值超過NT$1,000以上,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 依稅法規定,機會中獎年度累計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含)以上,依法需預繳交機會中獎稅金10%。得獎者需先繳交機會中獎稅金10%,始可領獎,本公司將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即喪失得獎資格。
  • 獎品統一於2023/1/13前寄出。若所獲獎品遇缺貨,主辦單位有權更換獎品,所換獎品市價會高於原獲獎品市價。
  1. 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含其更新修正內容)。
  2. 參賽即同意自主辦單位審核作品通過日起,作品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於任何行銷活動或其配合通路使用,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3. 參賽作品如發生型號、功能名稱或確認客觀事實敘述錯誤之情況,主辦單位可將參賽作品退回給參賽者,要求參賽者重新編輯後送審。主辦單位可針對參賽作品加入 #標籤 ,方便網站進行作品索引。
  4. 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收回獎項,參加者需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 參賽作品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肖像權、冒名頂替參加。
    (2). 作品曾於公開媒體發表或獲獎者。
    (3). 作品已獲得其他比賽獎項。
    (4). 作品涉及暴力、色情、詆毀、違背善良風俗或與本主題無關等不當的內容。
    (5). 違反中華民國法令規定等情事。
  5. 主辦方有權檢視本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方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6.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之居民參加,獎品寄送地區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7. 本活動所有獎項經主辦單位確認後不另選備取,所有獎項除本活動辦法有所約定的情況外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若獎品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毀損、遺失等,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8. 依稅法規定,機會中獎年度累計獎項價值超過NT$1,000以上,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9. 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金額,需預繳20%機會中獎稅金。此外中獎價值累計超過NT$1,000而未滿20歲之中獎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
  10. 中獎者如因資料填寫不完整、不清楚或寄送過程中發生不可歸責於主辦方之原因,導致中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服務終止、中斷、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辦方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地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主辦方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得獎者授權主辦方公開公布姓名。
  13.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活動辦法,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因素導致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保有最後解釋。
  14. 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參賽作品包含照片與文字授權於主辦單位使用於Panasonic官方相關網站、活動網站等相關網頁,及任何相關網路社群等宣傳活動與網路廣告,且不須事先通知。